国家发改委半月改革动态(2020年7月1日—7月15日)
发布人:王成山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次数:13

一、改革总体部署

  7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维护其合法权益;部署进一步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生存发展,必须加大金融支持,发挥中小银行不可或缺的作用。会议决定,在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一是优先支持具备可持续市场化经营能力的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增强其服务中小微企业、支持保就业能力。二是以支持补充资本金促改革、换机制,将中小银行完善治理、健全内控机制等作为支持补充资本金的重要条件。三是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银行及股东主体责任、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在全面清产核资、排查风险并依法依规严肃问责的前提下,一行一策稳妥推进补充资本金,地方也要充分挖掘其他资源潜力给予支持。四是加强监管和全过程审计监督。对专项债合理补充资本金建立市场化的到期及时退出机制,严防道德风险。

  会议指出,当前稳住经济基本盘,要着力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的法规、维护其合法权益,迫在眉睫。会议通过《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草案)》,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的合同订立、资金保障、支付方式等作出规定,规范付款期限,明确检验验收要求,规定不得以负责人变更、等待验收、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并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或公示,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会议要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做落实法规、保障支付的表率,国有企业、大型平台企业也要严格执行法规规定。对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督查,确保法规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国家高新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对示范引领更大力度改革开放具有重要作用,也有利于促进“双创”和大学毕业生就业。一要在国家高新区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相关改革试点政策,加强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放宽海外人才长期多次签证、居留许可等规定。二要加大国家高新区开放力度,鼓励与国外园区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更好融入国际产业链、供应链。三要鼓励商业银行在国家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开发建设主体上市融资。

  7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确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措施,部署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国累积降水量比常年同期明显偏多且降雨集中,局部地区受灾严重。近期南方大部地区仍有强降雨,据预报下一步雨区会北抬。南北方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将进入“七下八上”关键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坚持生命至上,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一是压实各方责任,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下沉一线,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协调调度。二是切实做好大江大河流域防汛工作,加强中小河流防洪、中小水库除险和城市防涝。针对北方江河多年未来大洪水、防洪设施较薄弱等情况,抓紧部署做好黄淮海和松辽等地区防洪工作,健全会商联防机制,备齐防汛物资,强化水库、堤防等巡查防守,科学调度骨干防洪工程,做好蓄滞洪区运用准备,完善人员撤避预案,及时转移受威胁群众。三是加大物资和资金支持,帮助地方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开展水毁工程修复和生产自救。同时,做好部分地区抗旱工作和旱涝急转应对。

  重大水利工程是“两新一重”建设的重要内容。会议围绕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水生态保护修复等,研究了今年及后续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要求抓紧推进建设,促进扩大有效投资,增强防御水旱灾害能力。会议强调,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建立合理回报机制,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以市场化改革推动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会议指出,要按照“六稳”“六保”工作要求,既立足当前,围绕保上亿市场主体,落实好已部署的财政、社保、金融等规模性纾困政策,又着眼长远,用改革的办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一要强化为市场主体服务。加快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积极探索对需要许可证的行业实行“一证准营”、跨地通用。年内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权限下放到省级,将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4个月以内。二要为就业创业提供便利。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平台企业降低佣金、条码支付手续费等,促进灵活就业。清理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不合理准入条件。明年6月底前实现职称信息在线核验。三要优化外资外贸环境。授权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原则上“单一窗口”一口受理。

  会议指出,2019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已公布。有关地方和部门要对照查出的问题逐项整改、“对账销号”,并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整改结果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后公开。

  7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创业;要求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资金和项目对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应对疫情冲击和发展环境变化,必须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新动能支撑保就业保市场主体,尤其是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一要加大对创业创新主体的支持。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双创示范基地建设。盘活闲置厂房、低效利用土地等,加强对双创重点项目支持。政府投资的孵化基地等要将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提供。对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二要鼓励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大中小企业融通、跨区域融通发展平台。建设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三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设备融资租赁和与创业相关的保险业务。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四要实施创业带动就业示范行动,推动企业、双创示范基地、互联网平台联合开展托育、养老、家政、旅游、电商等创业培训,引导择业观念,拓展就业空间。会议强调,要促进加强数理化和生物等基础理论研究,鼓励青少年学习和探索基础理论,为提升国家创新能力夯实基础。

  会议指出,截至7月中旬,经全国人大批准的3.75万亿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已发行2.24万亿元、支出1.9万亿元,全部用于补短板重大建设,对应对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稳住经济基本盘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快专项债发行和使用,支持“两新一重”、公共卫生设施建设,可根据需要及时用于加强防灾减灾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短期内难以建设实施、确需调整资金用途的,原则上要于9月底前完成并按程序报备。会议强调,要优化债券资金投向,严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决不允许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草案细化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特别是为确保公共财政节用裕民,对财政支出向社会公开作出明确规定,要求一般性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专项转移支付公开细化到地区和项目,单位预决算支出公开到项、基本支出公开到款,政府债务、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等按规定公开。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时效,规定县级以上各级政府按一定比例,将下一年度转移支付提前下达至下一级政府。

二、重大改革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明确,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等方面划分自然资源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现行划分较为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事项予以改革确认,对现行划分不尽合理、改革条件相对成熟的事项进行调整。适当加强中央在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事权。

  《方案》提出,各级政府要根据改革确定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按规定合理安排预算,确保职责履行到位。要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自然资源领域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合理划分省以下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将适宜由地方更高一级政府承担的自然资源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责任上移,避免基层政府承担过多支出责任。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12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强调各类投资主体一视同仁,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民营企业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设置限制性门槛。

  《实施意见》提出构建民营企业合理盈利的参与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作用,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质量和效率,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铁路方面要加快研究制定和完善符合市场原则的铁路行业调度、收费定价、财务清算等方面的规则和制度,健全运输企业间协商调度机制,完善行业清算平台,保证各类主体平等准入、公平竞争。民航方面要公平配置航权时刻等资源,不得因企业性质不同对航线、时刻、航油、机场等要素实施差异化供给。

  《实施意见》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铁路项目建设,以及铁路客货站场经营开发、移动互联网服务、快递物流等业务经营,推动铁路站城融合投融资改革,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以铁路车站为载体的城市商业综合体,打造公铁、铁水联运中心;支持民营企业参与以货运功能为主的机场、通用机场、直升机起降点项目建设;鼓励具备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智慧交通及绿色交通建设。

  《实施意见》要求税费优惠政策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主体,不得向民营企业收取不合理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等,减轻企业实际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收入;对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公益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与其他市场主体享受相同投资支持政策;相关部门需畅通协商渠道,解决民营企业参与建设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三、地方改革

  7月1日,湖北省印发实施《关于推进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全省开发区开放发展新体制,形成开放引领、创新驱动新优势。

  《意见》从放活改革自主权、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和水平、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加强要素保障等五个方面,共提出了20项政策举措。要求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三类项目审批时间分别压缩至80、60、40个工作日。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科技创新促进广西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全方位推进自主创新、改革创新、开放创新,提升广西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措施》从强化企业主体创新地位、深化科研机构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优化创新平台载体建设、完善科研管理机制、健全科技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强化科技体制改革保障机制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新目标、新谋划、新举措,形成了33条政策和近90个政策点,措施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出单个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最高可获得800万元奖补、将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在经营业绩考核中视同业绩利润等举措,带动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